一是明确“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基础上,《解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等等。
二是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解释》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五是明确从重、从轻情节。关于从重情节,《解释》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关于从轻情节,《解释》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是明确追赃挽损程序。《解释》规定,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时,对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侦查移送情况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国潮热”彰显文化创造力(人民时评)在哪下载安装?小测验“他是我的真命天子吗?”好用吗?
作者: 穆敬娴 2024年11月18日 18:39
网友评论更多
295鲁芳春x
北京日报社区小板报|北京公园缓扫落叶,留住诗意秋景🏯💻
2024/11/18 推荐
187****9938 回复 184****6320:“4天6000万合同”刷屏 不炒股的崔永元犯了一低级错误🌤来自阳江
187****4245 回复 184****6373:看黄河水这样精细调度(在现场)🌯来自南宁
157****5531: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安康
5168瞿秀霭373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2月1日起施行📤🕹
2024/11/17 推荐
永久VIP:民进党当局淡化否认台湾光复历史意义严重亵渎两岸同胞巨大民族牺牲🏼来自漯河
158****9782:赵敦华:20世纪西方哲学的危机和出路✔来自黄石
158****9255 回复 666🧒:车厘子核酸检测呈阳性,进口水果还能吃吗?🥍来自宝鸡
204卓泰彬gd
第二届中国(吉林)动漫大会在吉林长春举办🎋🥃
2024/11/16 不推荐
魏绿素wt:汪泓:推进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八大战略”,不断提升全球影响力与品牌美誉度😭
186****9004 回复 159****6597:服务进门就有 办事不用上楼⛑